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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改良剂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12063701400047 |
CAS | 见包装 |
型号 | 食品级 |
包装规格 | 25*1 |
外观 | 粉末 |
保质期 | 24个月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主要营养成分 | 营养强化剂 |
含量 | 99% |
是否进口 | 否 |
限量:1.GB 2760-2011 可用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产留量不需限定。另规定: 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最大使用量5.0g/kg; 黄油和浓缩黄油,最大使用量20.0g/kg;生干面制品,最大使用量30.0g/kg;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最大使用量6.0g/kg;香辛料类最大使用量5.0g/kg。
参考用量:1.在人造奶油中可防止油水分离,及加热时因水蒸发引起的飞溅现象,用量0.3-0.5。
2.冰淇淋制造时降低脂肪球的表面张力,给予亲水性,使均匀乳化,并抑制冰晶生长,提高起泡能力和膨胀率,用量0.2-0.5。在饼干中的用量一般为0.3-0.5,或油脂量的12-15。防止土豆泥黏结时为0.3。面包、糕点防老化并使柔软,子啊面包中的用量约占小麦粉的0.2-0.3,在蛋糕中约占油脂量5。
3.防止速煮面回生0.4-0.6。在胶姆糖中,可防止聚醋酸乙烯酯与酯胶的分离,防止成品老化,提高咀嚼口感,用量约为胶基量的10。
4.用做酱油、豆乳和乳酸饮料等消泡剂时,用量约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