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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12063701406037 |
CAS | 7758-29-4 |
型号 | 食品级 |
包装规格 | 25*1 |
外观 | 粉末 |
保质期 | 24个月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主要营养成分 | 三聚磷酸钠 |
含量 | 99% |
是否进口 | 否 |
食品行业应用水分保持剂、品质改良剂、pH调节剂、金属螯合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规定:罐头、果汁(果味型)饮料、植物蛋白饮料,最大使用量为1.0g/kg;乳制品、禽肉制品、肉制品、冰淇淋、方便面,最大使用量为5.0g/kg。复合磷酸盐使用时,以磷酸盐计,罐头肉制品不得超过1.0g/kg;炼乳不得超过0.50g/kg;本品与焦磷酸钠、磷酸钠复合使用时,以磷酸盐计不得超过5g/kg;西式蒸煮,烟熏火腿按GB13101-1991《西式蒸煮,烟熏火腿卫生标准》执行,复合使用时不得超过5g/kg(西式火腿可适当多加,以磷酸盐计为Chemicalbook8g/kg。其他使用参考:用于火腿罐头,在适当条件下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如成品形态完整、色泽好、肉质柔嫩、容易切片、切面有光泽。三聚磷酸钠用于火腿原料肉的腌制,每l00kg肉加3号混合盐(精盐91.65%、砂糖8%、亚硝酸钠0.35%)2.2kg、三聚磷酸钠85g,充分搅拌均匀,在0~4℃冷库中腌制48~72h,效果良好。用于蚕豆罐头生产,可使豆皮软化。许多果蔬有坚韧的外皮,随着果蔬的成熟,外皮愈加坚韧。在果蔬加工热烫或浸泡用水中,加入聚磷酸盐,可络合钙,从而降低外皮的坚韧度。用途三聚磷酸钠可增加肉质的嫩度,也可用作鱼肉制品的食品改良剂、饮料的澄清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