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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12063701406037 |
CAS | 见包装 |
型号 | 食品级 |
包装规格 | 25*1 |
外观 | 粉末 |
保质期 | 24个月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主要营养成分 | 玛咖粉 |
含量 | 99% |
是否进口 | 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
我国《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的物品称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经过一定期限后方可根据其效果划归保健食品或一般食品管理。因此在玛咖引入国内初期,QS许可证即是该行业别的产品认证。2011年5月18日,3号公告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
国际植物、生物学家和医药经过对玛咖的深入研究,应用先进的分析技术不断发现神奇的玛咖所具有的独特而且丰富的对人类健康、繁衍、对、提供生命动力的植物化学成分和生物活性物质,为玛咖对人类的保健和提供了科学依据。集几十年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发现玛咖含有多种生物碱活性成分、介子油苷、甾醇、多种氨基酸及对人体健康起特殊生理功能的活性次生代谢物质。